百书斋 > 夜不语诡异档案 > 第两千零六十三章 人肉森林(3)

第两千零六十三章 人肉森林(3)


  中二无比,呼啸着一脚朝徐目踢去。

  徐目嘎嘎的也笑着:“老婆,保护我。咱们把那小子的好东西也抢走。我们要永远在一起。”

  金光中,徐目身下的大树护着他,枝干像是无数的手,朝金武攻去。金武在空中借力,一阵眼花缭乱毫无章法的乱打,打的那棵树毫无还手之力。

  眼看大树的枝丫被打断了许多,徐目心痛的撕心裂肺道:“该死的混蛋,欺负我老婆。我杀了你!”

  话音未落,就被金武逮住一个空隙,一脚踢在了他的胸口。徐目惨叫一声飞了出去,重重的摔在地上,口吐几口血沫眼看是活不成了。

  保护他的那棵树不能说话没有感情,但是,显然极为关心徐目。见徐目受伤,仿佛愤怒不已。数不清的枝叶树叶乱晃,想要将金武杀掉。

  金武三五下将树打成两截,连树带根拔地而起。大树失去了依仗,轰然倒塌,堕落在刚咽下最后一口气的徐目身旁。

  大树拟人的将剩下的枝丫覆盖着徐目,最终也死掉般,再也没有动弹。

  我眨巴了一下眼睛,有些摸不着头脑。这样就完了?

  金武也奇怪的挠了挠头:“这么弱,不对啊。拥有半根肋骨的他,至少也应该能调动整个森林的力量和我对抗。怎么他才动用得了一棵树?难道是得到肋骨的时间太短,融合度不够?”

  我的脸色阴晴不定了好几次,猛然间意识到了什么,突然问:“金武,难道你其实根本就不知道这一代的饶家持有者是谁,对吧?”

  “肯定啊。饶家神神秘秘的。”金武撇撇嘴:“不过无所谓了,先在他身上找找看。”

  说着他就朝徐目的尸体走去。

  我越想越不对劲儿。饶家,姓饶。可是这个屋子里,还有一个人姓饶,虽然那个并不是活人。我猛地转身,朝棺材扑过去。向金武大喊一声:“小心!”

  还没等反应过来,本来已经没有心跳脉搏,躺在棺材里死的不能再死的饶妙晴的尸身,竟然闪电般窜了出去。

  刹那间,整个森林都仿佛活了。金武身旁的每一棵树,都抖动着,伸出枝叶缠绕他。无数的根从地面射出来,瞬间突破了我的豆子力场。身旁的所有人,笑笑、折蓉蓉姜易,被树根刺穿。

  大量的树根吸食着他们的血液和骨肉,很快就把他们吸成了人干,灰败的倒在地上。

  我反应不慢,在树根攻击前奋力洒出全部的黄豆。攻击过来的树根实在太多,力场只坚持了几秒钟就全部崩溃了。自己毫不犹豫的掏出飞剑的剑匣,打开。

  精光一闪,锋利的飞剑环绕着我的四周乱窜,将所有的树根全部斩断。流泻的光芒缠绕着我,锋利无比。一时间树根害怕的全部缩了回去。

  饶妙晴已经跳到了金武身后,趁着金武被杀不完的树枝树叶缠住,紧紧的用双手抱住了他。美妙窈窕的美人,将高耸的胸脯,诱人的身躯紧紧的贴在金武身上。四肢八爪鱼似得,挂着她。

  看似绮丽的风景,却让我大感不妙。

  美人的嘴角挂着刺骨的冷笑,金武仿佛被控制了一般,力量变得小了许多。

  “没想到一切的幕后凶手,竟然是你。”我叹了口气,这个女人的心机实在是太深了。层层布局之下,就连我居然也没有猜到。

  “金武兄,我来帮你。”见金武越来越吃力,我向前走去,想要将饶妙晴小心的笼罩进飞剑的攻击范围。

  饶妙晴回头看我,笑了,笑的极为冰冷:“你家的女人还等着你救她呢。你再乱用这些超自然的东西,她,就没救了。”

  说话间,木屋棺材的下半部分被树根炸开。一张熟悉苍白的脸,露了出来。

  “诺依!”我惊叫一声,什么也不顾的跑到了她身前。

  女孩的眼神依然坚强,但是她的状况极为糟糕。她曼妙的身材被无数细细的树根刺入,她原本脖子上的几块不大的尸瘢,已经蔓延到了全身。全身的灰败,让她已经非常的许多。

  “阿夜。”黎诺依张了张嘴,突然发现自己至少能说话了:“那个女人,想要那个东西!”

  “哪个东西?”我下意识的问了一句,之后抽出刀将连在她身上的树根全部砍断。

  “一个叫做逆盒的青铜盒子。是梦月妹子找到的。”黎诺依犹豫了一下,终究还是说了出来。

  我顿时心下大乱:“逆盒?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李梦月找到过这种东西?”

  “因为她一直在瞒着你。超自然的物品滥用的话,就会对使用者产生反作用力。得到一些就会失去一些。这是物理守恒定律。”黎诺依的眼睛明亮,神情柔和。

  “阿夜,梦月妹子当初离开时,让我将血滴一些进逆盒中。她说自己的离开,有可能会让你滥用那些物品。她说,如果两个人分担反作用力的话,超自然物品在对你造成伤害时,就会被我俩分化掉。否则,你一个人承担,不小心会死的。”

  “笨蛋!你真是笨蛋。”我明白了一切。守护女李梦月只会守护我,根本不在乎别人的死活。黎诺依冰雪聪明当然知道自己被人卖了,可她仍旧被卖的甘之若饴心甘情愿。

  可是,李梦月和黎诺依根本猜不到。有人螳螂捕蝉,黄雀在后了。

  心乱的我没有阻止饶妙晴,饶妙晴笑着,终于将一只手搭在了金武右手高举的马克思语录上。

  “金武,我们狗窝镇的大英雄。想不到吧,咱们其实的想法还是一样的。如果不是因为注定一个人要死的话,说不定咱们能恋爱结婚,生一堆小猴子呢。”饶妙晴撇撇嘴:“不过你太笨了。你怎么没想过,你离开狗窝镇,为什么活不过三十岁?饶家和金家的圣骨掌握者为什么二十岁之前,就要结婚生子?“

  “因为就算不离开狗窝镇,我们也活不过三十岁?”

  “都是因为圣骨的反噬啊。圣骨也不完整,反噬越强大。”饶妙晴眼睛如丝般滑过金武变色,甚至说不出话来的虚弱身体上:“我已经将自己身上全部的反噬力,送给了棺材里的傻女人。我打破了活不过三十的诅咒,只要圣骨完整了,我就能得到莫大的力量。你已经没用了,去死吧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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