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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那就唱一个呗!


  王新江一席话把余欢逼到了角落,现在余欢就只剩下一条路了。

  王新江贬低UCLA篮球队,在大多数的学校橄榄球是压制篮球队的,但在UCLA,篮球队是与橄榄球队分庭抗礼的存在,在NCAA锦标赛中,UCLA棕熊队是绝对的豪门。王新江还特意找来了橄榄球队的人,显然是来看笑话的。

  扎克-拉文没见余欢唱过歌,在这样的场合,如果余欢唱歌很烂,那不也代表他篮球打的很烂。

  “这家伙偷换概念。”扎克-拉文道:“真该死。”

  凯尔-安德森也看向余欢,他没想到邀请他来的王新江竟然是这样的小人,他朝着余欢他们的方向靠近了一些,以表示自己的立场。

  克里斯汀-戴恩道:“我去唱吧!我上周写了一首歌,我说是你写给我的。”

  余欢正想说:“我给你一首歌,你来唱。”清清说话了,她道:“你自己唱就行了。”

  “我唱歌什么样我自己不知道吗?”余欢道。

  清清道:“你这嗓子非要去玩摇滚,能吼出那种叛逆的感觉吗?你以前遇到的那些人也都是逗你玩,如果有人能提点你一下,你肯定能玩的不错。”

  余欢道:“那我适合唱什么?”

  “你适合那种低吟浅唱。”清清道:“我给你一首歌,你跟着我唱就行了。”

  “那行吧!”余欢道。

  王新江见余欢在发愣,他笑道:“我记得余少爷玩音乐的时间比玩篮球的时间要久吧!”

  余欢道:“说的也是,那就献丑了。”

  余欢朝着宴会厅的舞台走去,舞台旁边有一支小乐队,在洛杉矶这种小乐队到处都是,他们也都是到洛杉矶来追梦的“好漂”,余欢找吉他手借了吉他,“伙计,吉他能借我用用吗?”

  小伙子直接把吉他递给余欢,也没说话。

  余欢拨弄了一下吉他试了试音,有一种生涩的熟悉感。

  “好久没谈了。”余欢嘟囔道。

  乐队有人道:“伙计,需要音乐吗?”

  余欢摇摇头,道:“吉他弹唱就行。”

  乐队也不再多说,他们准备欣赏余欢的音乐。

  杨钧此刻正跟旁边的人介绍余欢过去玩摇滚时的丰功伟绩,“国内很多摇滚乐队都把他当傻子你们知道吗?余少爷有钱,他们带着余少爷玩玩,余少爷就疯狂砸钱。他以为自己唱的很好,其实就是狗屎,后来自己想明白了,就再也不碰音乐了,他这不是作死吗?”

  王新江道:“不作死,就不会死。”

  清清正在跟余欢说谱,大概给余欢说一下,让余欢有点底。余欢此时闭着眼睛,还有一点像模像样的。王新江冷哼一声,道:“看你能装到几时。”

  余欢酝酿的时间有点久,台下有人等的不耐烦了。

  “能不能唱,不能赶紧下来。”

  “睡着了?”

  “余少爷到这个时候了还要装逼?”

  把吉他借给余欢的吉他手,也有点不耐烦了,他道:“行不行啊?不行我们还要演出呢!耽误的时间怎么算啊!”

  余欢听到了台下的聒噪,扎克-拉文他们脸上都写满了担忧,突然余欢波动了琴弦,接着他唱了起来——

  Help, I lost myself again

  帮帮我吧我又一次让自己迷失了

  But I remember you

  但我脑海中的你却依然那么深刻

  Don't come back, it won't end well

  别回头看我那些伤还未愈合

  But I wish you'd tell me to

  但我心底还是期望你能对我说些什么

  Our love is six feet under

  我们的爱已深埋殆尽

  I can't help but wonder

  不能自已的我却依旧想知道

  ……

  余欢低音的歌声传出来,让大家为之一振。

  那个吉他手都傻了,他喃喃道:“这音乐真美……刚才……刚才真对不起。”

  余欢一曲唱罢,台下寂静无声。余欢把吉他还给人家,说道:“简单我玩过一段时间音乐,这首歌是我上周写的,还有些细节有待雕琢,就这样吧!”

  杨钧愣在原地,旁边的人看他才像傻子,“音乐傻子是这个水平吗?”

  王新江也没想到,他本来是要来羞辱一下余欢,结果却成全了余欢更响亮的名气。以前一些留学生知道余欢,是因为他爹,现在真正是因为余欢自己了。篮球打的好,长的帅,歌唱的还好,这简直符合男神的一切标准。

  凯尔-安德森搓了搓手,道:“音乐也是吸引女生的一招杀手锏啊!”

  扎克-拉文看了凯尔-安德森一眼,道:“可惜你不会。”

  凯尔-安德森苦恼极了,泡不到妞的苦他太清楚了,他都靠双手度过了多少夜晚了。他有女朋友,可女朋友远在新泽西,远水解不了近渴啊!

  凯尔-安德森看向克里斯汀-戴恩,道:“你看我不丑吧?”

  克里斯汀-戴恩道:“你长的不错,可也要有人看你才行啊!”

  “唉!”凯尔-安德森叹了口气。

  余欢这时走过来,道:“我们走吧?这里并不欢迎我们。”

  克里斯汀-戴恩道:“你这首歌很棒,回去能不能把词给我啊?你放心,刚刚我已经帮你录像并上传脸书了,这首歌的版权就是你的,我只是想学学这首歌。”

  余欢刚才唱的这首歌叫《Six Feet Under》,是天才少女碧丽-艾利什的创作,这首歌在苹果电台发布,好评如潮。这首歌余欢听过,但歌词他记不住,是清清给余欢剽窃来的。吉他也是清清现场教余欢弹的,还好余欢有基础学的快,唱则是余欢跟着清清的调唱的。所以他的弹唱调才会那么契合,否则以余欢的水准,肯定达不到这样的演出效果。

  王新江羞辱余欢不成,他也不阻拦余欢他们离开,只是他走到余欢身边,道:“不出意外的话,王鹤会在半个月以后保释出来,他被你害的好惨,你说他会不会找你一换一?”

  “这样都能被保释出来?王畜生花的代价不小吧?”余欢道。

  王新江道:“你不害怕?”他希望在余欢脸上看到害怕,这样他心理上会好受一些,否则今天被余欢这样离开,他心里很不舒服。

  余欢道:“那很抱歉,我从小就不会害怕,你们这些人谁能让我害怕过?倒是我经常让你们害怕,说起来我还有点愧疚。”

  余欢潇洒的离开,王新江脸色如食屎一般难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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