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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八章 陈依依的父亲?


  明月高悬,差不多十一点的样子,唐沁怡把林轩送回了陈依依家。

  陈依依也在家,今天在本草堂忙了一天,她是又累又饿,刚刚到家便煮了一些饺子和卤味,正要开吃呢。

  见到唐沁怡送林轩回来,她邀请唐沁怡吃宵夜,唐沁怡表示自己不能再吃,要减肥便开车离去。

  林轩不存在减肥这个问题,加上他今天知道了困惑了他20年的答案,心情大好,陈依依说给他煮一些东西,他便欣然答应了。

  卤大肠、卤豆腐、卤土豆、卤水煮饺子,加上一小坨猪油……当陈依依端来一大碗做好的卤味时,林轩已经拿起筷子在流口水了。

  陈依依吃得很快,她是真饿了,而且也困,她吃完便洗漱睡觉了,这几天本草堂都会很忙,过些天还要去乾阳参加什么省大学生医学交流会,她得趁着这段时间,在本草堂给人看病的同时,还准备资料。

  那可是代表学校参加,到时候出洋相丢的可是老师和学校的脸。

  陈依依一向都很尊敬秦诗韵,秦诗韵提名她去,她不拼命才怪。

  林轩在细嚼慢咽,他一边吃一边回味着今天发生的事,看着余笙坐在灯光下忙碌,他嘴角不禁浮现丝丝笑意。

  师父应该也会喜欢这种温暖的感觉吧。

  “林轩,不够就说啊,我这边煮得有多的。”余笙见林轩在看她,温柔的道。

  “不用了余阿姨,依依给我煮了够多的了。”林轩不是客气,他从来没客气过,他吃多少都吃得下,但没必要,余笙还得靠这个生活呢。

  “哟,你来了啊,快坐快坐。”林轩刚说完,店门口便出现了一个胡子拉碴,身材矮胖的中年人。

  这人很特别,一眼难忘。

  但说的不是他的长相,他其貌不扬,扔人堆里便没人会注意,但他一直背着一个吉他,一副随时可以卖唱的样子却让人印象深刻。

  毕竟玩儿音乐一般都是年轻人的事,像他这样人到中年不修边幅还沉醉在音乐梦里的人,不多。

  林轩也认识他,这人叫霍达,经常来光顾余笙的卤味摊,偶尔还会唱唱歌。

  他最近有了个绰号,叫豆腐哥,起因是他去参加一个节目,带着一个同样邋遢,还有些神经异常的人组成了一个叫‘流浪兄弟’的组合,记者见他们有些奇特,就采访了一下。

  他对记者说旁边邋遢的人是他不忍心见其捡垃圾池捡来的,还对着镜头来了一段他自己写的《卤豆腐》,而那个神经有些异常的邋遢中年念了首莫名的诗,怪异的追梦组合加上他的善良,打动了很多人,于是,他火了。

  不过他火是火在网络上,许多人称他为豆腐哥,称他捡来的那人为诗人。

  “老板娘,卤豆腐、卤大肠、卤土豆,再来十个饺子,还是老样子,双份打包。”霍达道。

  “豆腐哥,真是豆腐哥?给我们合个影吧。”有人也认出了霍达。

  霍达有些腼腆的笑了笑,走到喊他合影的旁边,跟人合影。

  “豆腐哥,原来你在怀水啊,我可佩服你了,为了理想一直在路上,要不坐下来喝两杯吧,我想听你唱唱歌,这样,不白唱,我们给点钱意思意思。”合影的人一开口,旁边也有人认出了他。

  “不了不了,影响老板娘做生意。”霍达笑道。

  “唱吧,你唱歌挺好听的。”余笙给霍达准备了一个大碗,让霍达就这儿坐着吃。

  林轩淡淡笑着,他挺喜欢霍达这样的人的,善良、执着,路上捡个捡垃圾吃的,在自己都困难的情况下,还能带在身边,这种心境,很值得钦佩。

  而且霍达打包的原因也是怕自己形象不好影响余笙做生意,现在余笙让其坐下吃,他也正好听霍达唱唱歌。

  缓和缓和一下心情。

  “好吧,希望不会吵到大家。”霍达不好意思的说着,“这样吧,我给大家唱一首最近改的歌吧,是诗人改的,改编自《老街》,也算是唱唱我们最近的心声。”

  “好!”一群吃卤煮的年轻人纷纷叫着。

  霍达小心翼翼的把身上背着的吉他取下来,轻轻拨弄了一下琴弦,清了清嗓子,开始弹奏。

  “乐在其中的表演,被人蜂拥而至推向台前,街角卖唱之处何时改变,千帆过尽是否亮丽光鲜……”

  霍达的音质不是很好,却能打动人心,林轩没有听过《老街》原版,但这改编的,很是不错。

  不光是他,在场的所有人都沉入其中。

  “……我把那往事翻一遍,笑着说先苦后甜,豆腐当作从前串起时间。”一首歌很快便唱完了,霍达抱着吉他,说了声谢谢。

  大家都疯狂的叫喊着,这首歌的歌词是写的真不错,大家都很喜欢。

  “吃东西吧,一会儿东西都凉了。”余笙又往碗里加了点热汤。

  “谢谢。”霍达捧着碗,很认真的吃着。

  吃完后,余笙也给他打包好了另一份。

  霍达提着打包好的一份卤煮,跟众人告了别,这才离开余笙的卤煮摊。

  余笙说找错钱了,追了出去。

  林轩并不以为意,没想到他正要帮忙放好碗筷,却听到了让他目瞪口呆的一句话。

  “他,他还好吗?”

  林轩看向余笙,她居然问霍达这句话,这是什么意思?

  问的是谁?

  林轩不是老古板,如果余笙要重新嫁人,他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,毕竟一个女人含辛茹苦的将女儿拉扯大,现在人到中年要找个人来过日子,这实属正常。

  可是,她条件不错,用得着向一个流浪汉打听另一半的消息吗?

  这不对啊。

  “挺好的,就是还放不下,刚才的词就是我逼着他写的,不然的话,他就一直写那些经济学什么的,他已经没有机会翻身了,平庸,才能好好的活着。”霍达叹道。

  “谢谢你这么多年来对他的照顾,这些钱你拿着。”余笙掏出来几千块钱塞了过去。

  霍达赶紧推了回来:“老板娘,你知道我不会要你钱的,我们是流浪兄弟,有我一口,就肯定有他一口,而且你给他钱,是在害他,现在世人都以为他是个神经错乱了的傻子,这挺好的。”

  “那,那你们保重,记得再来。”余笙道,“我都在的。”

  霍达走了,余笙回到了卤煮摊,就好像,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
  林轩却是悄悄跟在了霍达身后。

  刚刚他听到了什么?

  如果他猜得没错的话,陈依依的父亲,没死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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